西安发现1例封闭隔离病区本土确诊病例
3月18日凌晨,西安市报告1例封闭隔离病区本土确诊病例。接到报告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立即指派专家连夜赶赴西安市指导处置工作。
确诊病例刘某,西安市第八医院封闭隔离病区检验师,主要负责隔离病区内患者的核酸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该病例3月3日核酸检测阴性,3月4日进入封闭隔离病区,一直在封闭隔离状态下工作和生活,与外界没有接触。3月11日,每周例行核酸检测阴性。截至3月16日,每日监测体温均正常。3月17日8时35分,出现头痛,体温37.9℃,胸部CT双肺可见云絮影,核酸检测结果可疑。当日省、市两级疾控中心再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3月18日凌晨,经省市联合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经省市专家组初步研判,该病例系在封闭隔离病区内意外暴露造成偶发感染。该医院为收治新冠肺炎的定点医院,现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隔离病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同批次工作人员3月4日以来均在封闭隔离状态下工作和生活,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其工作、生活场所已落实环境采样、封闭隔离、终末消毒等防控措施。
曾去商场活动!郑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非法越境!
3月17日晚,郑州市通报1例非法入境、后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详细情况,引发网友关注。
基本情况:两人非法入境,其中一人感染
据河南日报,无症状感染者郭某,男,36岁,与他一起非法入境的还有周某(目前检测均阴性)。
两人活动轨迹如下:
2月24日
两人从柬埔寨坐车到越南边境
2月26日
在广西非法入境
3月5日至6日
租用广西当地车辆到达郑州
3月7日至3月10日
在金水区山水时尚酒店住宿,期间曾到锦艺城活动
3月11日
因涉案,俩人被管控在高新区元居酒店
3月15日高新区报告郭某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血清抗体双阳性(周某均为阴性),当晚由专用车辆将俩人送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医学观察,3月17日郭某核酸复检阳性、抗体双阳性,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周某核酸及血清抗体复检均为阴性。
活动轨迹:两人曾去一商业中心活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郑州市对于入境人员的管控措施是:在第一入境点已隔离满14天的境外返郑人员:继续严格落实“7+2”管控措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1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北京日报注意到,两人入境后第8天,即从广西租车到郑州。到郑州后的三四天里,还曾去商场活动,均未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郑州锦艺城是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区域型商业中心,规模达到30万平方米,集合大型购物中心、国际主题街区、品牌专卖店、美食广场、主题影院、休闲文化中心等多种业态于一体,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人流量大。
涉事两人会被判刑吗?
情况通报称,3月11日因涉案俩人被管控在高新区元居酒店。俩人非法入境,且不遵守国内的防疫规定,会被判刑吗?
我国的刑法和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对于非法越境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作出规定:
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此外,依据我国的刑法,如果涉事两人是在他人的组织和协助下越境,那组织者也会被判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况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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