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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仍难禁绝

发布时间:2023-07-17 09:31:59 847人看过

近期,又有多家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收到罚单。7月13日,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消费贷款及生产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被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分局开出75.2万元罚单。

上述处罚并非孤例,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自7月以来就已经有10多起类似罚单。仅7月7日就有四川银保监局、吉林银保监局以及青海监管局等三地同时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过该项处罚,其中对农业银行长春分行更是开出320万元罚款,6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处分。从罚单数量和处罚力度来看,监管层对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依然保持强监管状态。

值得关注的是,不少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的背后有 “转贷降息”需求所致。而就在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用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存量的贷款。

信贷违规流入房地产 月内已有10多起罚单

7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分局对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海共和农商行)开出75.2万元罚单。


∆截图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青海共和农商行对已离职保险销售人员未及时注销执业登记;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个人消费贷款及生产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续贷及借新还旧贷款。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75.2万元罚款;对李德武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对王永辉给予警告,处2000元罚款。

事实上,青海共和农商行的违规并不是孤例,本月已有多家银行因“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而收到监管罚单。值得关注,仅7月7日当天,就有三地银保监局同时对所辖区内银行进行此类处罚。

据四川银保监局披露,7月7日,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被雅安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同日,吉林银保监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出320万元罚款,6名相关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处分。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春分行存在“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违法违规事实,李庆武负有领导责任,被予以警告;此外,农行农安县支行责任人王晓东、杨德志;农行长春九台支行责任人李良彪、农行长春宽城支行责任人金东彬、农行榆树市支行责任人杨旭、农行长春双阳支行责任人田宝光,均被予以警告。

同样是7月7日,青海果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海果洛农商行)也接到青海监管局果洛监管分局的处罚,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更是直指青海果洛农商行 “贷款‘三查’不尽职,屡查屡犯,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被挪用于归还贷款”。果洛监管分局对青海果洛农商行予以35万元罚款,对张兴安予以4万元罚款、对李普德予以1.5万元罚款。

综合来看,银行的个人消费贷、生产经营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或被挪用于归还贷款的现象依旧屡禁不止。财联社记者在翻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后不完全统计,仅七月份以来,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的事件已产生10多起罚单。

频频违规背后 “转贷降息”触犯监管红线

银行屡屡出现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现象,或与当前不少购房者选择“转贷降息”有关。所谓“转贷降息”,即以贷款利率更低的经营贷、消费贷置换利率更高的存量房贷。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行情表现不佳,多地下调房贷利率意图维持行业稳定。中指研究院发布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全国已有超40城调整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4%以下,部分城市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然而,不少存量房贷利率却普遍在5%到6%以上,即使 5年期LPR经历多次下调后,部分缓解存量房贷压力,但与当前房贷利率依旧存在较大差距,导致购房者不断掀起提前还贷浪潮。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自2022年爆发提前还贷浪潮以来,“转贷降息”在存量购房者之间俨然成为讨论最为频繁的话题。

相较于还在5%以上的存量房贷利率,个人消费贷和生产经营贷也确实更加“便宜”。财联社记者查阅各大银行官方消息,目前个人消费贷和和生产经营贷利率普遍在年化3.5%左右。

例如,招商银行推出的“闪电贷6.8折年中大促”活动,活动期间新客户可享受6.8折优惠,优惠之后利率最低可达到3.4%;交通银行推出“惠民贷年中庆典活动”,新批额优质单位新客户可获得3.24%的提款年利率券;工商银行推出的个人信用贷款“融e借”最低年化利率3.6%。

生产经营贷方面,招商银行的“生意贷”年利率也是低至3.55%。而如果是第三方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则可以做到更低。

更“便宜”的个人消费贷和生产经营贷让不少手头资金没那么充裕但又想提前还贷的购房者不惜铤而走险,导致频频触犯监管红线,而监管层面也一直对“转贷降息”保持强监管态度。

2022年12月,银保监会官网首次发出风险提示,提醒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

此后,多地监管局均对经营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的不良影响和法律后果进行宣传。浙江银保监局提醒,经营贷是银行向经营实体发放的经营性用途贷款,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款、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违规使用将会被提前收回贷款。重庆监管局指出,根据监管规定,经营贷只能用于生产经营周转。一旦银行发现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借款人将面临提前收回贷款的风险,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

“转贷降息”注定行不通,不过,眼下存量房贷或许有可能迎来新转机。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国新办举行的2023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用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存量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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