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涉案金额4800余亿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图为发布会现场。绍兴公安局供图
浙江绍兴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件涉及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达4800余亿元,已抓获143名犯罪嫌疑人。
从该市公安局12月18日召开的发布会获悉,2019年8月,绍兴警方接到税务部门移送的绍兴鹤利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索,随后联合税务、人民银行等组建工作专班,一个虚开发票的犯罪团伙渐渐浮出水面。据介绍,团伙主要成员为广东潮州饶平人,通过网络招聘闲散人员,指定到某一城市集中,去当地便民服务中心实名认证,注册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公章、空白发票后,将发票发往上海、广州、重庆等地销售。
图为在一名嫌疑人住所,民警搜出的数十家空壳公司信息。绍兴公安局供图
“这些公司注册的目的就是偷逃税金,一旦税务部门查税就逃之夭夭。不久,他们又招募人员去其他城市注册空壳公司,骗取空白发票。我们发现,该团伙在全国各地注册的空壳公司达28000余家。”办案民警告诉澎湃新闻,团伙成员间为快速转卖发票,建立了网上平台,每日发布购需信息。每张普通发票,嫌疑人抽取400~600元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抽取面额的6~8%。
图为嫌疑人已经开好的各种发票。绍兴公安局供图
通过对接受发票企业的调查,警方发现发票中有很大部分流向专门骗取出口退税的贸易公司。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虚开发票给自己控制的其他公司,又通过地下钱庄换取外汇转账到公司,造成出口贸易假象,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的目的。
怎么分辨虚开呢?是不是虚开看发票?就知道了!
发票虚开,很多情况下是真票假业务,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站等方式查验发票真伪无法发现虚开的问题(因为发票本身就是真的)。但依照税务人员的经验,根据有限的票面信息,同样可以对发票是否涉及虚开进行分析判断,最终揭穿其虚开的事实。
1.销售地、采购地距离分析
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从节约成本、方便接受服务的角度考虑,会尽量就近采购。如某玻璃生产企业生产玻璃中会消耗天然气,从节约成本角度考虑,该企业一般不会舍近求远去很远的地方采购天然气。如果明明纳税人可以就近采购,却从他地购进,可能会涉及接受虚开。
这是安徽省的一家建筑企业,该企业在安庆承接了一个江堤修筑工程。在对这家企业进行检查时,一张材料发票显示这样的信息:
货物名称:块石,价税合计99800元,税率17%,购买方为被查单位,没有问题。但销售方一栏却显示这样的信息 :销货单位为镇江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在镇江市某区某写字楼一个写字间。
销售地、采购地相距1500公里,如此远的距离,对于销售和采购块石来说,极不合常理。这种低价值的货物,安庆附近同样会有生产,舍近求远采购,只能指向该单位接受了虚开。随后的调查,证实了检查人员的判断,该单位因接受虚开,被定性为偷税,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虚增的成本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行为导致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被追缴,同时被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
2.对方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分析
任何一个纳税人都会有其相对稳定的经营范围及经营能力,如一家电器销售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提供房屋中介服务。再比如,一个注册资本金五万元、员工人数五人的企业,不太可能承接造价一亿元的工程、开出一亿元面额的发票,这与其经营能力不相符的。
检查人员在检查B公司“管理费用”账簿、凭证时,发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单位为“胜*电子经营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咨询费”,金额为29999元,无任何相关合同、协议。
询问该单位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回答是:管理咨询费。检查人员查询“胜*电子经营部”相关注册信息,发现该经营部为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销售。显然,这样的单位是不可能提供咨询服务的,该发票所记载的业务并不存在,为虚开。最终,该单位发票违法行为被处罚,同时,虚列费用导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被追缴、并被处以少缴税款0.5倍罚款。
3.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整
从常理来说,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价税金额恰好为整数的概率极低。
虚开发票者为了省事、方便计算开票点数,会相对更多的乐于选择开具整数金额的发票。所以,整数金额的发票,往往可能会存在虚开的问题。
对大华公司进行检查时,检查人员在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发现列支有不少的会议费,查看其中较大金额的一个记账凭证,后面是一张名称为会议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0000元,附了会议通知、会议日程、会议发票(查验为真)等证明资料。
虽然形式没看出什么问题,但检查人员依旧认为,整数金额存疑。通过延伸调查开票单位,确认该发票业务内容并非会议费,而是餐费储值卡,且该储值卡并未发生支出。最终该单位因虚增费用少缴企业所得税被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
上述发票检查的经验,对纳税人同样意义重大。在日常取得发票过程中,如果发票查验为真,财务人员也要注意从上述三个方面对发票信息进行分析,以判断取得的发票是否存在问题,避免因取得有问题发票而遭受经济损失、承担税务风险。
除了以上3种方式,
你还可以这样辨别虚开发票!
1、首先从取得增值税发票企业的财务处理上看,往往有如下特征哦!
1、虚拟购货,签订假合同或根本没有采购合同;
2、没有入库单或制造假入库单,且没有相关的收发货运单据;
3、进、销、存账目记载混乱,对应关系不清;
4、在应付账款上长期挂账不付款,或资金来源不明;
5、从银行对账单上看,资金空转现象较为明显,货款打出后又转回;
6、与客户往来关系单一,除“采购”“付款”外,无任何其他往来;
7、与某个客户在采购时间上相对固定和集中,资金进出频繁;
8、采购地区相对集中。
2、根据以上疑点,可进一步追查其业务往来单位,若存在下述情况,迹象则更加明显:
1、供应商大多是个体私营者且经营期限并不长,在这些企业中,有的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有的经营期限已过,有的则被工商部门吊销。
2、经营范围广、品种齐全,如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原料、纺织塑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照像器材、农副产品等不一而足。
3、注册地址含混不清,东拼西凑,查无实处。
4、有的企业根本不存在,而是盗用他人名号进行违法活动。
针对以上情况,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一)购销业务是否真实存在;
(二)到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其税务登记情况,并请税务专业人士对增值税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一旦认定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则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彻底追查。
请注意!为杜绝经济犯罪的发生,从以下途径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均不得予以抵扣:
1、没有真实购销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2、未支付货款,或虽已支付又通过其它途径转回的,不得抵扣;
3、有真实的采购业务,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非销售方开具的,不得抵扣;
4、盗用他人名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抵扣;
5、经税务机关鉴定是假发票的不得抵扣。
总之,在购销经济活动中,票、货、款必须一致,否则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一旦抵扣,无论是真票假开还是假票真开,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如果取得的发票存在上述疑点或问题,应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人突变开票方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的,更应重点核查。
发票查询途径:
(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票。
(二)通过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
(三)通过12366语音自助查询发票。
(四)直接到税务机关查询。以上方法不能有效确定虚假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持发票原件直接到管辖本企业的税务部门求助,确认发票真伪。
以上就是小编教给大家辨别虚开的方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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