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所得申报A表-扣缴操作指引 // 1.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 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的个人的预缴纳税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30日内,在其户籍地办理当前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若存在应当办理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应一并办理。 申报A表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分别为①电子税务局申报,②扣缴客户端申报 01 以下为第一种方法①电子税务局申报 第一步,通过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选择“实名登录”选项,填写您的账号密码,如若没有注册过,可先点击下方的”用户注册“ 第二步,登录以后,选择右侧的”个人进入“ 第三步,成功进入以后,点击红框内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步,然后跳转至如下界面 第五步,点击”纳税申报“ 第六步,选择'A表”点击立即申报,进入后填写相关信息 02 以下为第二种方法②扣缴客户端申报 1.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2019年新税制】环境,点击系统上方的【生产经营】子系统。 2.获取征收方式信息和投资者信息 系统会自动获取【征收方式】和【投资者信息】,用户也可以点击【单位信息】菜单进行查看核对和手动下载(点击【更新】按钮,更新成功一次即可)。 3.投资者信息报送 投资者需要在【代扣代缴】子系统的【人员信息采集】菜单下,有采集并报送成功过,否则进行【更新】后,系统将会自动提示。 请使用与提示信息中相同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从【人员信息采集】菜单进行登记,如无法登记,则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变更税务登记】更新投资者信息后,在客户端中重试。 4.预缴纳税申报 进入【预缴纳税申报】进行申报表的填写,人员申报信息可以直接在列中填写,也可以双击记录,打开报表填写界面填写。 5.分配比例修改。 如果【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分配比例不正确,用户可以直接在列表或弹出界面中修改。 6.附表填写 如填写了【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险】(部分试点地区才允许填写)和【减免税额】项目的,需要填写对应的附表。 7.申报表报送 报表填写完成后,进行申报表报送。勾选需要报送的人员,先点击【发送申报】按钮,并稍后点击【获取反馈】按钮获取申报结果。 8.税款缴纳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从【税款缴纳】菜单下选择缴税方式进行缴款(三方协议缴税或银行端缴税两种,部分地区只开通了【三方协议缴税】);也可以通知投资者登录当地税务局的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进行【三方协议缴税】或者【银联缴税】。 使用【三方协议缴税】的用户,需注意该三方协议为投资者个人的三方协议,而非代理单位的三方协议,且新签订的个人三方协议信息同步到系统中会存在延迟(一般为三天),请通知投资者提前办理签订手续。
1.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
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的个人的预缴纳税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有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则投资者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只能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30日内,在其户籍地办理当前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若存在应当办理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应一并办理。
申报A表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分别为①电子税务局申报,②扣缴客户端申报
01
第一步,通过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选择“实名登录”选项,填写您的账号密码,如若没有注册过,可先点击下方的”用户注册“
第二步,登录以后,选择右侧的”个人进入“
第三步,成功进入以后,点击红框内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步,然后跳转至如下界面
第五步,点击”纳税申报“
第六步,选择'A表”点击立即申报,进入后填写相关信息
02
1.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2019年新税制】环境,点击系统上方的【生产经营】子系统。
系统会自动获取【征收方式】和【投资者信息】,用户也可以点击【单位信息】菜单进行查看核对和手动下载(点击【更新】按钮,更新成功一次即可)。
3.投资者信息报送
投资者需要在【代扣代缴】子系统的【人员信息采集】菜单下,有采集并报送成功过,否则进行【更新】后,系统将会自动提示。
请使用与提示信息中相同的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从【人员信息采集】菜单进行登记,如无法登记,则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变更税务登记】更新投资者信息后,在客户端中重试。
4.预缴纳税申报
进入【预缴纳税申报】进行申报表的填写,人员申报信息可以直接在列中填写,也可以双击记录,打开报表填写界面填写。
5.分配比例修改。
如果【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分配比例不正确,用户可以直接在列表或弹出界面中修改。
6.附表填写
如填写了【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险】(部分试点地区才允许填写)和【减免税额】项目的,需要填写对应的附表。
7.申报表报送
报表填写完成后,进行申报表报送。勾选需要报送的人员,先点击【发送申报】按钮,并稍后点击【获取反馈】按钮获取申报结果。
8.税款缴纳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从【税款缴纳】菜单下选择缴税方式进行缴款(三方协议缴税或银行端缴税两种,部分地区只开通了【三方协议缴税】);也可以通知投资者登录当地税务局的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进行【三方协议缴税】或者【银联缴税】。
使用【三方协议缴税】的用户,需注意该三方协议为投资者个人的三方协议,而非代理单位的三方协议,且新签订的个人三方协议信息同步到系统中会存在延迟(一般为三天),请通知投资者提前办理签订手续。
业务入口 请填写信息!我们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资料!
姓名:
联系电话:
来访目的:
单位名称:
邮箱:
简要说明:
提交成功,我们会尽快与您取得联系。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客服专员: 15738385509